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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每日一练(7.13)

来源:233网校 2020-07-13 09:54:00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每日一练(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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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关于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禁止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不得挪用基金财产

B. 不得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收益

C. 不得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D. 不得公平的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2.自营、投资银行、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离岗后()月内不得从事面向公众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A. 六

B. 三

C. 四

D. 二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与自身有利害冲突的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执业回避:

第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的承销商或上市推荐人及其所属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包括自有关证券公开发行之日起18个月内调离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不得在公众传播媒体上刊登或发布其为客户撰写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也不得以假借其他机构和个人名义等方式变相从事前述业务。

第二,证券公司的自营、受托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和投资银行等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在离开原岗位后的6个月内不得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第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其执业人员在知悉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有关证券有利害关系时,不得就该证券的走势或投资的可行性提出评价或建议。

第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合理理由认定的其他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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