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练习题及答案(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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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Ⅰ.未履行出资义务
Ⅱ.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Ⅲ.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Ⅳ.发生合伙协议未约定的事由但对合伙企业有负面影响
A.Ⅲ、Ⅳ
B.Ⅱ、Ⅳ
C.Ⅰ、Ⅲ
D.Ⅰ、Ⅱ、Ⅲ、Ⅳ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退伙的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Ⅰ项符合题意;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Ⅱ项不符合题意;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Ⅲ项符合题意;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Ⅳ项不符合题意。
综上所述,Ⅰ、Ⅲ项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选项。
2、下列有关合伙企业清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Ⅰ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Ⅱ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Ⅲ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A.Ⅰ、Ⅲ
B.Ⅰ、Ⅳ
C.Ⅱ、Ⅲ
D.Ⅱ、Ⅳ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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