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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基础讲义1-16

来源:233网校 2010年1月18日
  (一)破产的概念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达到破产界限(也称构成破产原因)。(判断题,注意破产界限不是资不抵债)
  (二)破产申请的提出
  1.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标准是(“现金流量标准”),即使公司资产超过负债,只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股份有限公司自身)和(其债权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多选、判断、单选;注意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提出破产申请)
  2.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由(债务人所在地及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单选,破产必须由法院通过破产程序进行,法院接到申请后要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受理并通知关系人)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产生以下法律效力:(多选或判断,综合分析题,如给出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及其仍在进行的活动,让考生指出哪些是不合理的活动,判断标准则是下面几点)
  (1)与破产财产相联系的案件的审理,应当中止诉讼程序;
  (2)中止与破产程序相冲突的民事执行程序;
  (3)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与破产还债相矛盾的个别清偿行为无效,(但为维持日常活动必需的清偿有效)。(解释:一旦进入破产程序,所有的债权人都是平等的,不允许先偿还哪一个债权人的)
  4.债权人会议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按照法院的公告或者通知组成的(临时性组织)。(判断题)
  5.债权人会议的职能有(审查确认债权)、(讨论和通过和解协议草案)、(讨论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草案)。(多选题)
  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单选或判断题,注意第一次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以后则不是人民法院)
  7.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外,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在下列情况下进行(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清算组要求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重要多选题)
  8.如果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的要求,债务人可以在决议作出后(7日内)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决。(单选、判断)
  9.债权人会议依据法定程序通过的决议,对全体破产债权人发生效力。(判断题,即使通过时是按一定投票通过比例进行的,一旦达成决议,投反对票的人也须服从)
  (三)破产和解
  1.破产和解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公司与债权人就(延期还债)、(减少债务)、(免除债务)的条件达成协议,其结果是中止破产程序。如果和解协议后,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还债,则终止破产程序;如果其财务进一步恶化,债权人有权要求法院终止和解协议,宣告公司破产。(多选、单选或判断题,注意中止与终止的区别,中止是暂时停止,而终止则是永久停止)
  2.债权人会议同意和解协议的,需要出席的债权人人数过半数同意且所代表的债权数量应占无担保债权总数的2/3以上。(多选,同意要求两个条件同时具备,人数要求和债权量要求)
  (四)破产债权和破产财产
  1.破产债权的范围包括:(多选题或综合分析题,如给出某进人破产程序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各种具体债务资料,让考生判断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的有哪些,判断标准即是下列项目)
  (1)破产宣告以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宣告以前成立的对担保财产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附期限的债权;
  (4)连带之债的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5)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6)因票据关系而产生的破产债权。
  2.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的有:(请考生在做题时识别这些易混淆的考点)
  (1)破产费用;
  (2)破产宣告后因不履行债务而发生的赔偿金和违约金;
  (3)对公司的罚金、罚款;
  (4)债权人个人因参加破产程序而支付的费用。
  3.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多选题或综合分析题,如给出某进入破产程序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各种具体财产资料,让考生判断可以做为破产财产的有哪些,判断标准即是下列项目)
  (1)宣告破产时,由其拥有的全部财产;
  (2)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价格超过所担保债权数额部分;
  (4)公司的其他财产权利,如债权、知识产权等。
  4.作为区别,不能作为破产财产的项目有:(请考生在做题时识别这些易混淆的考点)
  (1)国家专有的财产和土地资源;
  (2)股东及公司员工的个人财产;
  (3)破产申请发生前已经为债权设置担保的财产;
  (4)他人存放在公司的财产。
  (五)破产宣告和清算
  1.破产宣告的标志是法院依法裁定宣告(终止公司的法人资格),并(清算、分配其财产)。(选择或判断)
  2.破产宣告的法律效力是:(公司丧失对公司财产的管理处分权)、(公司未履行的合同,由破产清算组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正式开始破产清算程序)。(多选题或判断题)
  3.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其中有关机关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多选题)
  4.清算组应当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后,制定清算分配方案,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核准后,方可实施。(判断题,注意这个分配财产前的审批顺序)
  5.破产财产按以下顺序清偿,不能满足同一顺序债权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重要内容,判断或综合分析题)
  (1)清算费用、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公司所欠税款;
  (3)公司债务。
  6.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判断,注意这里是指新的经营活动,如果原有的经营活动导致的后续活动还可以继续,如收到应收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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