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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券发行与承销考点速记第三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9月3日
导读: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考点速记第三章(企业的股份制改组)包括:企业股份制改组的目的、要求和程序、企业股份制改组的清产核资、企业股份制改组的产权界定、企业股份制改组的资产评估、企业股份制改组的会计报表审计、业股份制改组的法律审查。

第三章 企业的股份制改组

本章测试】【考点精讲

  【考点一】企业股份制改组的目的、要求和程序
  一、企业股份制改组的目的
  (1)确立法人财产权。
  (2)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3)筹集资金。
  二、企业股份制改组的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要求:①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②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③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④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目前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拟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拟发行上市公司改组的规范要求
  1.业务改组的具体要求
  拟发行上市的公司原则上应采取整体改制方式,即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企业经营性资产整体进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不应将整体业务的一个环节或一个部分组建为拟发行上市公司。改组后的公司主业应突出,具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系统。
  2.治理规范的具体要求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独立性的要求上:
  (1)拟发行上市公司的资产应做到独立完整。
  (2)拟发行上市公司的人员应做到独立。
  (3)拟发行上市公司的机构应做到独立。
  (4)拟发行上市公司应做到财务独立。
  3.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四、企业改组为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拟订总体改组方案。
  (2)选聘中介机构。
  (3)开展改组工作。
  (4)发起人出资。
  (5)召开公司筹委会会议。
  (6)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会议。
  (7)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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