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一节投资银行业务概述
一、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
(一)狭义含义
只限于某些资本市场活动,着重指一级市场上的承销业务、并购和融资业务的财务顾问。
(二)广义含义
包括众多的资本市场活动,即包括公司融资、并购顾问、股票和债券等金融产品的销售和交易、资产管理和风险投资业务等。
二、国外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史
(一)投资银行业的初期繁荣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一些大银行就已开始着手为战争的结束作准备。
战后,大量公司开始扩充资本,投资银行业从此开启了其真正意义上的、连贯发展的序幕。
(二)20世纪30年代确立分业经营框架
为避免类似金融危机的再次发生,证券业必须从银行业中分离出来。在此背景下,以《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为标志,美国通过了一系列法案。
其中,1933年通过的《证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严格规定了证券发行人和承销商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虚假陈述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要求金融机构在证券业务与存贷业务之间做出选择,从法律上规定了分业经营;
1934年通过的《证券交易法》不仅对一级市场进行了规范,而且对交易商也产生了影响;同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取代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成为证券监管机构。
(三)分业经营下投资银行业的业务发展
1986年美联储通过了一项允许部分美国银行提供有限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放松了对银行控股公司和其证券公司的监管;
1989年美联储甚至批准J.P.摩根公司重返证券业,此后许多大商业银行也纷纷设立了证券机构;
1997年至l998年,美国国会取消了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互相收购的限制,允许其进入非金融业;对银行在经营保险业方面也有类似放松。
(四)20世纪末期以来投资银行业的混业经营
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成为美国金融业经营和管理的一项摹本性法律,它意味着20世纪影响全球各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制度框架的终结,并 标志着美国乃至全球金融业真正进入了金融自由化和混业经营的新时代。
(五)美国金融风暴对投资银行业务模式的影响
2008年,美国由于次货危机而引发的连锁反应导致了罕见的金融风暴,在此次金融风暴中,美国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和雷曼兄弟崩溃,其主要原因在 于风险控制失误和激励约束机制的弊端。
美国监管机构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原投资银行模式过于依靠货币市场为投资银行提供资金,尤其是在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之后,对于投资银行的借贷就 变得日益困难。为了防范华尔街危机波及高盛和摩根斯坦利,美国联邦储备委 员会批准了摩根斯坦利和高盛从投资银行转型为传统的银行控股公司。银行控股公司可以接受零售客户的存款,成为银行控股公司将有助于两家公司重构自己的资产和资本结构。
例1—1(2012年3月考题·单选题)
1927年的( )取消了禁止商业银行承销股票的规定。
A.《国民银行法》
B.《麦克法顿法》
C.《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D.《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参考答案】 B
【解析】 1864年《国民银行法》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承销与销售等业务,而取消禁止商业银行承销股票的规定,实现商业银行两个领域的重合的是1927年的《麦克法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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