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持有的股: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能转让
因奖励员工而收购其股份的,1年内转让给职工
核准或备案后的评估结果有效期为1年
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
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未评估基准日起1年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决议1年有效,决议失效后仍决定继续实施发行新股的,必须重新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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