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提供盈利预测的发行人应当补充披露基于盈利预测的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发行当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141、根据需要,国家可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经评估作价后,界定为国家股,由土地管理部门委托国家股持股单位统一持有。如果原公司已经缴纳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将土地作价,以国有股的方式投入上市公司。( )
142、发审委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适用普通程序。( )
143、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关联股东可以参与表决。( )
144、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
145、债券持有人购买可交换债券后,可以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给上市公司股东。( )
146、外资股招股说明书的会计师报告项下应披露公司过去3年(甚至5年)经审计的财务记录,并应披露公司的主要会计方针与有关附注。( )
147、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
148、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在其最近1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 )
149、经营单项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证券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