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发行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招股说明书外文译本,同时中、外文文本无需保持一致。( )
192、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全文、有关备查文件刊登于其他报刊和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披露时间。( )
193、对于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应披露最近5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194、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等法规,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B.股时,不允许与承销商在包销协议中约定超额配售选择权。( )
195、在包销数额内的新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应当发布股份变动公告。在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所涉及的股票发行验资工作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当再次发布股份变动公告。( )
196、发行费用是指发行人在股票发行申请和实际发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可在股票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 )
197、在现行多种价格的公开招标方式下,财政部不允许承销商在发行期内自定销售价格。( )
198、至今为止,我国在国债招标发行中采用过以价格为标的的荷兰式招标模式。
199、通常情况下,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回售期限越短、转换比率越低、回售价格越小,回售的期权价值就越小。( )
200、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出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