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发行人应披露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主要包括特许经营权的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期限、对发行人持续生产经营的影响等。( )
112、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关于进行网上直播推介活动的公告应与其招股说明书同日同报刊登。( )
113、对债券的评级是评价该种债券的债券投资收益。( )
114、承销商备案材料的有关内容发生变化时,主承销商应向中国证监会补报备案( )
115、企业融资结构选择的目的在于通过比较分析确立最优的融资结构,从而达到企业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
116、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
117、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指两个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 )
118、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担任外资股发行的主承销商时,其净资产应具有相当于人民币12000万元以上。 ( )
119、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控制权的归属及其变动情况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能作为发行审核部门判断发行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依据。( )
120、以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发行股票的,投资者应按照发行公告中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及时缴纳申购款,未获得配售(中签)的部分将于规定时间内退回相应投资者账户;股款收缴结束后,主承销商应当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将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