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的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3届。( )
112、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批准的上市公司,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 )
113、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E市的债券支付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3个月。( )
114、混合资本债券是一种混合资本工具,它比普通股票和债券更加简单。( )
1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包括:内容与格式准则、编报规则、规范问答、个案意见与案例分析。( )
116、沪市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账户在申购日(简称“T日”)向上证所申购在上证所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问为T日上午9:15~11:30.下午1:30~3:O0。( )
117、发行人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有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118、债券发行时,只能按照面值发行,不允许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 )
119、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请人必须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 )
120、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须立即缴纳全部股款5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