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在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应披露近两年关联交易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包括在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中所占的比例。( )
132、国家可以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由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关持股单位持有。( )
133、上市公司对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
134、发行人辅导期满后,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出具的辅导监管报告应对辅导对象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作出实质性判断。( )
13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由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确定,但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
136、股份设质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E1起生效。( )
137、股票上市公告书不需披露有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情况。 ( )
138、初步询价后定价发行的,当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配售数量时,应当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同比例配售。 ( )
139、从狭义来说,投资银行业务包括承销融资、收购兼并顾问和经纪业务。( )
140、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1/2以上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