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发行人应披露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主要包括特许经营权的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期限、对发行人持续生产经营的影响等。( )
132、发行公司无权选择股票发行的发行方式,由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
133、证券发行上市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
134、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设立的国有企业以其部分资产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如进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累计高于原企业所有净资产的40%,或主营生产部分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进入股份制企业,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 )
135、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通过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136、转换价值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转换时按转换成普通股的市场价格计算的理论价值。转换价值等于每股普通股的市价除以转换比例。( )
137、上市公司只有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
138、认股权证筹资也有稀释股权以及当股价大幅度上升时,导致认股权证成本过高等不利方面。( )
139、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2年内曾发生变动的,应披露变动情况和原因。( )
140、发行人计划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应当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新股不作为本次发行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