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发审委会议对股票公开发行申请是否需要暂缓表决进行投票同意票数达到3票的,可以对该股票发行申请暂缓表决。( )
162、保荐机构应当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终止保荐协议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原因。( )
163、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上市公司,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 )
164、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可以作为任何用途。( )
165、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时间应当早于上一年度信息披露时间。( )
166、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交易所。 ( )
167、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在发行前,必须通过因特网以网上直播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司推介,也可辅以现场推介。( )
168、信息披露及时性原则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把能够提供给投资者判断证券投资价值的情况全部公开给投资者。( )
169、中小企业板是现有主板市场的一个板块,其适用的基本制度规范和发行上市标准与现有主板市场有所不同。( )
170、上市公司公募增发必须做到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