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与承销冲刺教案:股票发行公告
股票发行公告
【考试要求】熟悉发行公告的披露、发行公告的内容。
【考试要点】发行公告的披露
【知识点1】发行公告的披露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在刊登招股意向书或者招股说明书摘要的同时刊登发行公告,对发行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发行过程中通常还将发布: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发行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上资金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等。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公告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时,每股收益应当按发行前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提供盈利预测的发行人还应当补充披露基于盈利预测的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发行当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人还可以同时披露市净率等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的发行价格指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名称、认购数量及承诺持有期等情况。
【知识点2】发行公告的内容
发行公告是承销商对公众投资人作出的事实通知,其主要内容如下:(1)提示 (2)发行额度、面值与价格 (3)发行方式 (4)发行对象 (5)发行时间和范围 (6)认购股数的规定 (7)认购原则 (8)认购程序 (9)承销机构
【知识点3】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为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揭示一级市场风险,提醒投资者理性判断投资该公司的可行性。证券经营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向投资者提示新股认购风险。
【知识点4】询价区间公告、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意向书公告的同时,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刊登初步询价公告。初步询价公告还应包括核准文号、招股意向书刊登的时间及报刊名称、拟发行股数、向询价对象发行数量及比例、初步询价时间安排等信息。
第二,发行价格区间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公告。
初步询价结果公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初步询价基本情况,包括询价对象的数量和类别,询价对象的报价总区间(、报价),询价对象报价区间上限按询价对象机构类别的分类统计情况,发行价格区间及确定依据,发行价格区间对应的摊薄前后的市盈率区间等。
第三,股票配售完成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刊登定价公告和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定价公告应包括发行价格及其确定依据、对应摊薄前后的市盈率、市净率等,提供盈利预测的发行人还应披露基于盈利预测的市盈率、市净率等。定价公告和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可合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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