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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二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推荐核准程序(第14批:7题)

2013年12月17日来源:233网校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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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
A. 2
B. 3
C. 5
D. 10
2、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  

3、发审委委员认为上市公司不符合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和要求、信息披露严重不合规或作出公司不适宜发行新股的判断,将形成(  )审核意见。
A. 反对
B. 弃权或暂缓表决
C. 同意
D. 附加条件同意
4、发审委委员认为公司信息披露不合规、不充分或申请材料不完整,导致委员无法作出判断,将形成(  )审核意见。
A. 反对
B. 弃权或暂缓表决
C. 同意
D. 附加条件同意
判断题
5、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以现金认购方式进行,同股同价。(  )

6、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推荐核准程序为: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在审核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时,应当关注上市公司未来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

7、上市公司自提出发行申请至新股发行前,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发行人应当及时通知主承销商,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情形报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同时对发行申请文件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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