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部分内容进行提炼,由于上市规则内容较多,将分为上、中、下三篇。后续将在233网校继续进行内容更新~
一、股票上市与交易
考点1: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条件
考点2:发行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上披露上市公告书、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考点3:股份减持
二、持续督导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科创板上市,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的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负持续督导的义务。督导期间为上市后当年的剩余时间以及之后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考点1:除再次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外,上市公司原则上不得变更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履行剩余期限的持续督导职责;保荐机构被撤销保荐资格的,上市公司应当在1个月内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履行剩余期限的持续督导职责,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考点2: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的职责
考点3: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并披露。
三、内部治理
考点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考点2:规范运行相关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绩效评价体系;激励约束机制;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的决策机制
考点3: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并披露保护环境、保障产品安全、维护员工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考点4:表决权差异安排
上市公司应当保证普通表决权比例不低于10%;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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