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股票交易场所主要包括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另类交易系统(ATS)、经纪商。
(1)全国性股票交易所
截至2021年初共有24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其中,提供股票交易服务的有14家。
(2)另类交易系统ATS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定义,另类交易系统是指“符合联邦证券法关于交易所定义,但是未注册为全国性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ATS法规要求,注册成为ATS之前必须注册成为经纪商一交易商,并在开业前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初始营运报告,营运过程中任何规则变动或停止运营均需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另类交易系统与交易所的区别在于,交易所除了组织交易,同时还是自律性监管机构;而另类交易系统对市场参与者不具有自律监管职能。截至2021年5月末,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ATS有34家。
(3)经纪商-交易商内部撮合。
经纪商-交易商接受客户报单时,如果内部客户的报单优于交易所或ATS报价,经纪商一交易商可以将客户的买卖报单进行内部撮合成交,这部分交易量不纳人当天上市证券的交易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