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交易与普通远期交易的区别作为一种标准化的远期交易,金融期货交易与普通远期交易之间也存在以下区别:
(1)交易场所和交易组织形式不同。
金融期货必须在有组织的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而远期交易在场外市场进行双边交易。
(2)交易的监管程度不同。
在世界各国,金融期货交易至少要受到一家以上的监管机构监管,交易品种、交易者行为均须符合监管要求;而远期交易则较少受到监管。金融期货交易是标准化交易,远期交易的内容可协商确定。金融期货交易中,基础资产的质量、合约时间、合约规模、交割安排、交易时间、报价方式、价格波动限制、持仓限额、保证金水平等内容都由交易所明确规定,金融期货合约具有显著的标准化特征;而远期交易的具体内容可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3)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导致违约风险不同。
金融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交易者均以交易所(或期货清算公司)为交易对手,基本不用担心交易违约;而远期交易通常不存在上述安排,存在一定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