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券银行作为ADR的发行人和ADR的市场中介,为ADR的投资者提供所需的一切服务,具备以下特点:
①作为ADR的发行人,存券银行在ADR基础证券的发行国安排托管银行,当基础证券被解人托管账户后,立即问投资者发出ADR;ADR被取消时,指令托管银行把基础证券重新投人当地市场。
②在ADR交易过程中,存券银行负责ADR的注册和过户,安排ADR在存券信托公司的保管和清算,及时通知托管银行变更股东或债券持有人的登记资料,并与经纪人保持经常联系,保证ADR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存券银行还要向ADR的持有者派发美元红利或利息,代理ADR持有者行使投票权等股东权益。
③存券银行为ADR持有者和基础证券发行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