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层:对全面风险管理承担主要责任。
主要职责:
①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并适时调整;
②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架构;
③制订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等的具体执行方案;
④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现状、解决风险管理问题并向董事会报告;
⑤建立涵盖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全员绩效考核体系;
⑥建立完备的信息技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
证券公司应当任命一名高管人员负责全面风险管理—首席风险官,首席风险官不得兼任/分管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务或部门。首席风险官有权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会议,调阅相关文件资料,获取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