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托管和证券存管(★)
证券托管: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
证券存管: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交给其保管的证券以及自身持有的证券统一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
沪港通和深港通的概念及组成部分(★★)
(1)沪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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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股通 |
沪港通下的港股通 |
概念 |
投资者委托香港联合交易所参与者,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上海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
指投资者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
标的 |
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上证380指数成分股、 A+H上市公司的上交所上市A股。 |
联交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分股和A+H股上市公司的H股。 |
起始额度 |
130亿元人民币 |
105亿元人民币 |
每日额度 |
520亿元人民币 |
420亿元人民币 |
(2)深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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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股通 |
深港通下的港股通 |
概念 |
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联合交易所参与者,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深圳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电报、买卖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
投资者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
标的 |
成分股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前6个月A股日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60亿元的深证成分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分股,以及A+H股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 |
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分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分股、成分股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前12个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不低于港币50亿元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分股,以及A+H股上市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 |
起始额度 |
130亿元人民币 |
105亿元人民币 |
每日额度 |
520亿元人民币 |
420亿元人民币 |
(3)沪伦通
概念:指上交所与伦交所的互联互通机制。
沪伦通与沪港通的区别:沪港通投资者跨境,沪伦通产品跨境。存托凭证的交易结算安排与本地的股票品种接近,以方便投资者按照本地的交易习惯和交易时间完成交易结算。
规模:试点初期,西向业务的总规模为3000亿元人民币,东向业务的总规模为2500亿元人民币。
科创板的有关特别规定(★★★)
(1)投资者适当性
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条件
①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②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③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竞价时间
①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15—9:25;
②连续竞价时间:9:30—11:30和13:00-15:00;
③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申报时间为9:30-11:30;13:00-15:30,交易时间为15:05-15:30。
证券交易原则和交易机制(★★★)
(1)交易原则: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
(2)证券交易机制
定期交易和连续交易 |
定期交易 |
特点:①批量指令可以提高价格的稳定性;②指令执行和结算的成本相对比较低。 |
连续交易 |
特点:①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交易的即时性;②交易过程中可以反映更多的市场价格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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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驱动和报价驱动 |
指令驱动 |
特点:①证券交易价格由买方和卖方的力量直接决定;②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对手是其他投资者。 |
报价驱动 |
特点:①证券成交价格的形成由做市商决定;②投资者买卖证券都以做市商为对手,与其他投资者不发生直接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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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机制目标 |
流动性 |
成交速度、成交价格。 |
稳定性 |
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可以用市场指数的风险度来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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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高效率:①信息效率;②运行效率 低成本:①直接成本(佣金、税收);②间接成本(信息搜集费) |
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交易: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融(借)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买入股票的交易行为。
融券交易: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融入一定数量的证券并卖出的交易行为。
转融通交易: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证券账户种类
①投资者的证券账户由一码通账户及关联的子账户共同组成。
②一码通账户:汇总记载投资者各个子账户下证券持有及变动的情况,还可用于记录投资者分级评价等适当性管理信息。
③子账户:记载投资者参与特定交易场所或用于投资特定证券品种的证券持有及变动的具体情况。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以及其他证券账户。
我国证券托管制度的内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境外投资者从事B股交易除外。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单个或多个会员的不同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单个或多个会员的不同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
证券委托的形式(★)
(1)柜台委托:委托人亲自或由其代理人到证券营业部交易柜台,根据委托程序和必要的证件采用书面方式表达委托意向,由本人填写委托单并签章的形式。
(2)非柜台委托:人工电话委托或传真委托、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网上委托等。
委托指令的基本类别(★★★)
(1)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可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2)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可分为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
(3)根据委托价格限制,可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4)根据委托时效限制,可分为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等。
委托指令的内容(★★)
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交易所及其会员要求的其他内容。
委托受理的手续和过程(★★)
委托受理的手续和过程报考委托受理、委托执行、委托撤销。
(1)委托受理:①验证与审单;②查验资金及证券。
(2)委托执行
①申报原则:时间优先、客户优先
②申报方式:证券经纪商的场内交易员进行申报;客户或证券经纪商营业部业务员直接申报。
③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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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 |
开盘集合竞价 |
9:15—9:25 |
连续竞价时间 |
9:30—11:30,13:00—14:57 |
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
14:57—15:00 |
(3)委托撤销
撤单的条件: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客户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证券营业部申报竞价成交后,买卖即告成立,成交部分不得撤销。
撤单的程序: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客户变更或撤销委托,在采用证券经纪商场内交易员进行申报的情况下,证券经纪商营业部业务员须即刻通知场内交易员,经场内交易员操作确认后,立即将执行结果告知客户。
在采用客户或证券经纪商营业部业务员直接申报的情况下,客户或证券经纪商营业部业务员可直接将撤单信息通过电脑终端输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撤单。对客户撤销的委托,证券经纪商须及时将冻结的资金或证券解冻。
(1)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2)竞价方式:集合竞价、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原则:①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②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③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连续竞价确定成交价原则:①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②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③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涨跌幅限制等市场稳定机制(★)
①涨跌幅限制价格公式: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②涨跌幅比例(正常交易日):
比对项 |
上交所 |
深交所 |
北交所 |
一般股票 |
1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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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ST股票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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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 |
20% |
—— |
—— |
创业板 |
—— |
20% |
—— |
证券买卖中交易费用的种类:
①佣金:客户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是证券经纪商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服务收取的费用。
②过户费: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证券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一部分属于中国结算公司的收入。
③印花税: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客户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
股票交易的清算与交收程序(★★)
(1)结算模式:我国证券市场采用的是法人结算模式。
(2)结算类别: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证券清算交收;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资金清算交收(银证转账)。
股票的非交易过户(★)
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不含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的股票(不含非流通股)、存托凭证、债券。基金等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的证券品种,若发生继承,捐赠、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法人资格丧失、私募资产管理等情形涉及的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则继承、法人资格丧失所涉证券过户的,由过入方作为申请人提交过户业务申请;
捐赠、离婚、私募资产管理所涉证券过户的,由过出方、过入方作为申请人共同提交过户业务申请。
股票价格指数的概念和功能(★★)
(1)概念:股票价格指数是用以反映整个市场上各种股票市场价格的总体水平及其变动情况的指标。
(2)功能
①综合反映一定时期内某一证券市场上股票价格的变动方向和变动程度;
②为投资者和分析家研究、判断股市动态提供信息,便于对股票市场大势走向作出分析;
③作为投资业绩评价的标尺,提供一个股市投资的基准回报;
④作为指数衍生产品和其他金融创新的基础。
股票价格指数的编制步骤和方法(★)
(1)编制步骤
①选择样本股;
②选定某基期,并以一定方法计算基期平均股价或市值;
③计算计算期平均股价或市值,并作必要的修正;
④指数化。
(2)编制方法:算术平均法;几何平均法;加权平均法。
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
(1)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股价指数
①沪深300指数
②中证规模指数:中证100指数、中证200指数、中证500指数、中证700指数、中证800指数、中证流通指数。
(2)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价指数
上证综指;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上证380指数;上证100指数;上证150指数。
(3)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价指数
包括深证成分指数、深证100指数、中小板指数、创业板指数、深证300价格指数等为核心的深证指数体系,并衍生出大量行业、主题、风格、策略指数。
(4)香港和台湾的主要股价指数
①恒生指数;
②台湾证券交易所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海外国家主要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指数(★)
(1)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数
(2)标准普尔500指数,标准普尔500指数是由美国最大的证券研究机构标准普尔公司于1957年开始编制。
(3)纳斯达克指数,纳斯达克(NASDAQ)的中文全称是“全美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系统”。
(4)金融时报证券交易所指数(也被译为富时指数)是英国最具权威性的股价指数。
(5)日经平均股价指数是日本经济新闻社编制和公布的反映日本股票市场价格变动的股价指数。日经225种平均股价指数、日经500种平均股价指数。
程序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