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证券从业 > 知识库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来源:233网校 2023-12-13 10:26:10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公募基金董监高、从业人员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禁止行为

公募基金管理人及董监高、从业人员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利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2)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实控人禁止行为

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未依法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擅自干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营活动;

要求基金管理人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课程推荐:想要快速通过证券考试应该怎么做?建议跟着王佳荣、孙婧、李泽瑞老师的课程来学习,更快的帮你梳理知识难点,答疑老师在线帮你答疑解惑,节省时间,助力你备考,

答疑互助:添加233网校证券从业学霸君微信号【sun233wx】加入233网校备考大家庭,我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相约拿证!

证券报考:【】【】【

考试推荐:】【】【

刷题神器:】【】【

证券刷题小程序.png

相关阅读 基金

添加证券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证券从业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证券从业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