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的一般性规定(★★)
(1)证券公司依法审慎经营、履行诚信义务的规定
依法审慎经营
| 依法经营: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确保经营行为的合规性。 审慎经营:证券公司应结合自身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开展经营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可能给证券公司带来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
履行诚信义务 | 证券公司对客户负有诚信义务,不得侵犯客户的财产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
(2)证券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禁止行为
①滥用权力;
②占用证券公司或者客户的资产;
③损害证券公司或者客户的合法权益。
(3)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
①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②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③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
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
⑤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⑥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
⑦法律、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