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的职责(★★★)
合规负责人是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对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合规审查 | 合规负责人应当对证券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书面合规审查意见。 |
合规检查 |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要求、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管理需要,对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在发生下列情形时,证券公司应进行专项检查: ①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合规风险隐患的;②公司董监高、合规负责人或合规部门认为必要的;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配合监管和稽查办案不力的;④监管部门或自律组织要求的;⑤其他有必要进行专项检查的情形。 |
违规监督 | 合规负责人发现证券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按照如下办法处理: ①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②合规负责人应同时督促公司及时向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③公司未及时报告的,应直接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④有关行为违反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的还应向有关自律组织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