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1)首先设定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基准分为100分。
(2)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市场竞争力、持续合规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以确定证券公司的评价计分。
(3)分类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期为上一年度5月1日至本年度4月30日。
(4)2020年,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新增了行业文化建设专项评价,研究设立职业道德与行业文化建设专项指标,强化综合考核,引导行业机构逐步打造“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中国证监会于2021 年试点启动行业文化建设专项评价,并将行业文化建设专项评价纳入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