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 | 职责 |
监事会 | 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经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
经理层 | 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①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并适时调整。 ②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架构,明确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部门之间有效制衡、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③制定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等的具体执行方案,确保其有效落实;对其进行监督,及时分析原因,并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进行处理。 ④定期评估公司整体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解决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向董事会报告。 ⑤建立涵盖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全员绩效考核体系。 ⑥建立完备的信息技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 ⑦风险管理的其他职责。 |
风险管理部门 | 在首席风险官的领导下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测、评估、报告公司整体风险水平,并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协助、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
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 | 负责人应当全面了解并在决策中充分考虑与业务相关的各类风险,及时识别、评估、应对、报告相关风险,并承担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 |
员工 | 证券公司每一名员工对风险管理有效性承担勤勉尽责、审慎防范、及时报告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