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
(1)证券公司应当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履行资金账户开户环节实名制审核义务,并采取措施防止客户冒用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客户应当以本人名义申请开立资金账户,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虚假证件开立资金账户。客户违反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证券公司应当持续跟踪了解客户相关账户的使用情况,建立账户异常使用情况的监控和核查机制,核实资金账户使用是否实名。
(3)证券公司发现客户存在非实名使用资金账户或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拒绝配合证券公司工作的,证券公司应当依法对账户采取限制、暂停、终止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等措施。【账户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买入、限制资金转出、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指定交易、暂停办理新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