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核准与备案(★★★)
(1)基本概念: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分拆、股份回购、激励事项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提供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证券服务业务。
(2)业务资格:证券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财务顾问业务,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的情形
①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②最近24个月内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③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2)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
①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5%,或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②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③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最近一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④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⑤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⑥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独立董事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不得同时担任收购人的财务顾问或与收购人的财务顾问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