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内幕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重大事件
①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②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③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④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⑤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⑥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⑦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⑧持有公司5%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⑨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⑩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⑪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董监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证券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重大事件
①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②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③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④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⑤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⑥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⑦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⑧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⑨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⑩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董监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