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1-200人,且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已发行股份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发起人的出资,适用《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