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产品、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城投债、市政债、项目收益债券、绿色债券的风险及定价方法(★★)
(1)资产证券化产品
①风险来源:欺诈风险、法律风险、金融管理风险、信用等级下降风险、政策性风险、财产和意外风险、合同协议或证券失效、对专家的依赖风险等。
②定价方式:
Ⅰ、绝对估值:计算资产证券化产品未来现金流的现值,由此确定出绝对的价格。绝对估值更多地使用在商品、股票等的定价上,在证券化产品中并不常使用。
Ⅱ、相对估值:将证券化产品的收益率与对应的基准收益率对比,常用的基准包括国债收益率、特定评级证券收益率和同一发行人。相对估值是固定收益产品主要的定价方法,在交易时投资者也习惯直接使用利差进行报价。
(2)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风险:在风险方面,虽然是非公开发行债券,但PPN的违约风险相对而言较低。
定价方式:非公开定向工具的发行价格、发行利率、所涉费率遵循自律规则,按市场方式确定,与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比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溢价。
(3)城投债的风险
①地方政府在获得大量城投债的贷款的同时,负债问题开始加速显性化。地方政府过度信贷举债的财政风险将快速转化为银行金融风险。
②从宏观层面上来看,金融资源的流向不够合理,出现畸形配置,大量信贷涌入基建项目和一些过剩行业。地方政府目前从事的融资项目多为基建设施,其盈利往往取决于未来地价的攀升情况。这种以未来土地资源收益做溢价的借债融资方式,往往蕴含巨大风险。
(4)市政债
概念 |
市政债券也称地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 |
风险 |
市政债的风险主要来源于: ①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健全; ②地方财政的非独立责任性; ③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缺失; ④原有隐性债务的历史负担; ⑤地方政企不分的隐患。 |
定价 |
基于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在实践操作中,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形成和完善市政债券的定价制度: ①以国债收益率作为市政债券定价的基准利率; ②对地方政府进行信用评级,确定市政债券市场风险利率; ③推广更为市场化的簿记路演询价定价方式。 |
(5)项目收益债券
项目收益债券: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实际控制人发行的,与特定项目相联系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主要来源于项目建成后运营收益的企业债券。
与一般企业债相比,项目收益债券信用分析应主要关注:项目运营收入的测算,账户资金到账和划转的设置,差额补偿人的信用资质、偿债能力、偿债意愿等。
(6)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是指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
相比于普通债券,绿色债券主要在四个方面具有特殊性: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绿色项目的评估与选择程序、募集资金的跟踪管理以及要求出具相关年度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