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新证券法)。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证券法取消了暂停上市的条款规定。
旧版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而在新版证券法对应的第四十九条中,则删去了“暂停上市”几个字,改为:“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终止上市交易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此外,旧版证券法第七十二条是:“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或者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其中,“暂停证券上市交易”一项也被删除。
也就是说,垃圾股的退市,不再需要经过暂停上市半年,而是可以直接退市。这样的话,可以大幅度缩短退市周期,提高退市的效率,也会更加强化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当然,对于‘僵尸企业’也会起到威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