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 5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湖南省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3年7月 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全 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及在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或在 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已毕业)的我省户籍学生并在我 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 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 于停考期的。
3.上年可以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 不得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二、报考工作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退役大学生、竞赛获奖考生(含报考“湖湘工匠燎原计划”的考 生)于2023年2月13日8时至2月17日18时登录“湖南省普 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网 址: htps://zsb.hneao.cn) 进行注册和报名;于3月20日8时至3 月24日18时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
参加2023年3月举行的“楚怡杯”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的参赛学生,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先以普通类学生身份参加报名 及填报志愿,获奖名单公布后再统一安排获奖学生填报免试志愿 (含“湖湘工匠燎原计划”)。
1.信息预审
符合报考条件的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须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两周向就读高校提出报考申请,并登记用 于系统注册的本人手机号码,同时按照就读高校的有关要求提供 其他资料。
就读高校根据考生的报考申请,对考生报名资料等信息进行 预审后,在报名开始前一周将预审通过的考生学籍信息和照片信 息统一导入专升本信息平台。
2.系统注册
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按照系 统要求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我省应 届专科毕业生须输入信息预审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同一手机号不 能重复注册)。考生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须与学信网学籍信息完全 一致。注册手机号码须在专升本录取工作结束之前处于正常使用 状态,方便及时联络。
3.报名信息完善和确认
注册成功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 完善本人基本信息和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 确认(我省应届专科毕业生只需完善信息和确认)。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还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完善本人退役证 编号、入伍和退役时间及地方信息等,, 上传退役证扫描件(2023 年.上半年退役的需提供本人所在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 三等功及以上者,同时上传立功证书扫描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需 上传本人普通高职毕业证书。
符合条件的竞赛获奖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完善本人获奖赛事、赛项及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信息, 上传本人获奖证书扫描件。
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需 上传本人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证明。
4.资格审核
3月10日前,有关生源高校须完成对本校报考考生报名信息 的审核和核实。如有差错,须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加盖学校公章 的书面报告申请更改。以下两类考生有关信息还需报省教育厅相 关处室(部门)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将在“专升本信息平台”和 “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行公示。
(1)免试生资格审核。报名过程中,有关生源高校、省就业 指导中心及时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对报名的免试考生信息进行核 验和资格初审。其中,生源高校负责本校竞赛获奖学生及在校期 间(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核,省就 业指导中心负责高职(专科)毕业后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 格审核。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2月24日前),高职(专科) 院校及省就业指导中心分别将免试生名单及《湖南省2023年普通 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等相关材料汇总报省 教育厅学生处终审。2023 年度“楚怡杯“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 赛获奖学生的资格审核在获奖名单公布后进行。
(2)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审核。省内户籍高考生源的考生由 所在高职(专科)院校在报名期间进行初审。报名工作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2月22日前),各高职(专科)院校将汇总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省外生源考生以 高职(专科)院校审核确认名单为准,各高职(专科)院校须查 验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证明,确保真实。
5.填报志愿
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照省教育厅下 发的《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中公布 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本科学校在专升本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专 业,自主选择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其中, 报考医学类相关专业的,本专科专业名称必须严格对应(专科中 医骨伤专业除外,可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考生在志愿填报期间可以随时修改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不 能修改志愿。志愿填报期间的前4天(3月20日8时-3月23 日18时),考生可实时查看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考生 须按要求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湖湘工匠燎原 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其 中,资格审核没有通过的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类别,免试生资 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只能按照非免试生身份填报普通计划志愿。 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竞赛获奖免试计划、“湖湘 工匠燎原计划”的考生所填志愿未被录取,且有关本科高校相关 计划有缺额时,可通过征集志愿方式填报有关本科高校。具体征 集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6.缴纳考试费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收费标准为130 元人,缴费 时间为4月11日-14日。各招生院校在4月4日前公布本校收费方 式和办法,由考生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按要求向报考本科院校缴纳 考试费。
7.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在4月19日-21日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 自行打印,按照报考学校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三、考试安排、成绩发布和录取查询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4月22 日-23 日举行。考试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各招生院校 须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 文件要求拟定考务工作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考试 院成招处。有关考试安排和考试科目提前在本校官网公布。考试期 间我院将对考试工作进行督查。
成绩发布时间为5月5日-6日,由各招生院校在本校官网公布。 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含免试生)可在7月上旬登录专升本 信息平台,查询本人专升本考试录取情况。
四、工作要求
1. 及时公布招生章程。各本科院校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招生章程须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于3月10日前在本校官方 网站首页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备案。招生章程须按照 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专升本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制 订。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 责。
2.建立健全制度。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专升本考试工作领导小 组,切实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规范管理,确保 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要加强命题和制卷管理,杜绝失泄密 事故;要规范考务实施程序,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要强化评卷人 员和场地管理,确保考生成绩真实准确;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录取 制度,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3.加强宣传引导。各高校有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2023年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准确把握有关 政策和要求,统一口径,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有报考志愿的考生 宣传解读,确保考生知悉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加强对考生 志愿填报的引导,避免扎堆报考。公布咨询电话,及时做好考生 答疑。
4.严格资格审核。各生源高校要加强对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核, 认真审看各类考生的报考资料,核对考生报考信息,按时上报更 正报告,及时汇总提交有关信息和名单。特别是对建档立卡、竞 赛获奖、延期毕业的学生要加强资格审核。
5.严格规范程序。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本通知 有关工作安排,科学规范制定本校的专升本考试工作方案和日程 安排,及时公开有关招考政策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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