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
(1)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考试科目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专业课科目由各招生高校自主确定并命题、阅卷。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参加由招生高校组织的综合考查。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2.考试时间、地点。公共课科目考试统一安排在5月7日上午9至11时进行;专业课科目考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安排在5月7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高校确定。考试地点设置在各招生高校。
3.考试组织。考试由各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省教育厅将组织对专升本考试进行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