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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北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 2023-02-14 09:43:51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2022〕9号)《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保证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2023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甘肃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二、招生专业


三、招生计划

由省教育厅依据学校自愿申报和考生报名情况,统筹协调下达学校专升本指导性控制计划和免试入学(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统一向社会发布。

四、招录方式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实行免试入学和统一考试两种方式。

(一)免试入学

1.免试条件

免试入学是指在甘肃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就读,在校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可免除文化素质统一考试,只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 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5)高职(专科)在读期间在校期间学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思想品德成绩;学习成绩占比不少于80%)在本专业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

(6)符合我省招生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网上报名

2023 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免试生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网络化平台管理。具备免试生资格的考生于2023年2月13日8:00至16日18:00期间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link.233.com/10126/),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等。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免试招生工作分两轮开展,如学校首轮未完成免试招生计划,将进行第二轮免试招生,未被录取或放弃首轮报考机会的免试生可参加第二轮免试生招录。第二轮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为3月9日8:00至10日18:00。

3.志愿填报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开始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须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与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招生二级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的原则进行,在同一专业大类内可以跨二级专业报考。免试生每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月13日8:00至18日18:00。

省内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资格审核由就读学校负责,符合条件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资格审核表》,根据就读学校安排提交资格审核表及竞赛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符合免试生条件的考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免试生资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本人于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退役证、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报告等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单位同时负责审核考生填报志愿是否符合《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有关要求。对志愿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由资格审核单位负责联系考生修改志愿。待考生志愿修改成功后,方可确认考生本次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

5.专业能力测试

我校专业能力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测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测试内容详见《2023年西北师范大学高职(专科)升本科(教育类)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附件1)。

首轮测试时间:2023年3月3日9:00-11:00;第二轮测试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11:00。

测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知行校区(详见准考证信息)。

6.录取

学校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不设置专业级差。如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拟录取名单在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二)统一考试

除已被免试入学录取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须参加统一考试。实行“文化素质+专业基础”评价方式,采取平行志愿招录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1.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主要测试考生基本公共知识。考试科目包括计算机和英语两门,考试大纲详见《2023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英语><计算机>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2)专业基础。主要测试高职(专科)学生专业类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详见《2023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教育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附件3)。

每科满分15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2.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3年3月20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link.233.com/10126/),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考生可选择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户籍地或省内实习地参加考试。一经选定考区,不得更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所填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3月20日8:00至26日18:00。

(1)省内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由生源院校负责。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交由生源院校有关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录取工作结束后,由生源院校统一向录取院校提供相关审核材料。

(2)免试生招生未被录取或放弃免试生资格的省外院校应往届毕业及省内院校往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报考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经由省或市(州)、县(市、区)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盖章后,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证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报告等到省教育考试院职业教育招生处审核确认信息。

(3)考生资格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无效。

4.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考点设在市(州)。考试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5月5日8:00至7日18:00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志愿填报

(1)评卷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数划定各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和各本科专业大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时间5月下旬。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link.233.com/10126),点击“考生查询”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生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

(2)考生于5月22日8:00至23日18:00期间登录https://link.233.com/27059网站填报志愿。考生须按照报考时选定的本科专业大类填报志愿,即参加考试所考本科专业大类科目对应院校及专业填报。跨专业大类填报的志愿视为无效。

(3)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经毕业院校审核,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填报本批次志愿无效。考生一次最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6个专业。

第二批次:普通考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未被录取,第二批次志愿继续有效。考生一次最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6个专业。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过期一律不再补报。

6.网上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1)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如被建档立卡户志愿录取,普通招生类志愿自动失效。未被本批次志愿录取,普通考生批次志愿有效。

(2)投档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及普通考生志愿均执行平行志愿。根据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3)投档成绩排序方法。由考生文化素质及专业基础成绩之和组成排序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计算机及英语科目成绩顺序排序。

(4)首轮录取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考生于5月29日18:00以后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首轮录取结果。

(5)征集志愿录取。如学校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间:5月30日8:00至18:00,征集志愿网址:https://link.233.com/27059/。征集志愿填报规则与首轮填报志愿相同,征集志愿录取可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适当降分,最低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投档录取。6月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征集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与第一次录取结果查询流程相同。

(6)录取结束后,学校统一制作录取通知书并邮寄至考生所在高职(专科)院校招生负责部门。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生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由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六、体检

(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二)报考考生须符合所报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录取学生开学报到后统一安排体检。

七、学籍注册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必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士兵还须持退役证原件,由学校核实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信息,如不相符,取消普通专升本入学资格。已录取的考生在本科高校入学报到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八、收费标准

(一)报名费

依据《关于大中专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519号)执行,实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25元。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按报考3科收取,免试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按报考1科收取;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30元。

(二)学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文件,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3800元/人·学年,学费入学时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

(三)住宿费

住宿费800-1200元/人·学年(详见甘价费〔2009〕187号、甘发改收费〔2011〕1598号、甘发改收费〔2016〕980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

以上收费标准在入学报到时如有变化,则按新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宜

(一)为方便广大考生、家长咨询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及有关问题,学校开通咨询电话,考生也可直接到学校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0931—7971922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行政2号楼210办公室)

(二)为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0931—7970312

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026

附件1-2023年西北师范大学高职(专科)升本科教育类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docx

附件2-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英语》《计算机》科目考试大纲.pdf

附件3-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教育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pdf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24791/2023/0208/c5037a20246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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