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2号)和甘肃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1号)精神,制定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学校代码:10739)
序号 | 本科专业大类 | 招生专业名称 | 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 | 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 |
1 | 装备类 | 汽车服务工程 | 装备制造大类 | 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轨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 |
2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3 | 旅游类 | 酒店管理 | 旅游大类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旅游类、餐饮类。公共事业类、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文秘类 |
4 | 财贸类 | 会计学 | 财经商贸大类 | 财政税务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统计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类、物流类 |
5 | 土建类 | 土木工程 | 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 交通运输大类 |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文水资源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邮政类。 |
6 | 教育类 | 学前教育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教育类、语言类、体育类 |
7 | 小学教育 | |||
8 | 资源类 | 测绘工程 |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农林牧渔大类 | 农业类、林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气象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 |
9 | 地理科学 | |||
10 | 电子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集成电路类 |
11 | 生化类 | 生物技术 | 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粮食类。 |
1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
13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14 | 应用化学 |
说明:
1.招生计划数、免试入学(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建档立卡户专项计划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2.若免试入学(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建档立卡户专项计划未完成,经教育厅批准后,则剩余计划全调入普通计划。
3.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因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等原因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经教育厅批准后,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各专业之间适当调整计划。
二、招生对象
(一)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且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四、招录方式
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专业类报考。招生录取实行免试入学和统一考试两种方式。
(一)普通专升本免试生招录按照《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我校免试入学招生录取具体按照《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入学专业能力测试方案》执行。
(二)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两部分,采取平行志愿招录方式。
1.文化素质。主要测试考生基本公共知识。考试科目包括计算机和英语两门。
2.专业基础。主要测试考生高职(专科)专业类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我校招生专业对应考试科目共有8类,具体内容详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
五、统一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00至24日18:00。网上报名开始后,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link.233.com/10126/),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三)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除医药卫生类)与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招生二级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的原则进行报名,在同一专业大类内可以跨二级专业报考。
(四)考生可选择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户籍地或省内实习地参加考试。一经选定考区,不得更改。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所填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统一考试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3月20日8:00至26日18:00。
(一)省内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由生源院校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交由生源院校有关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录取工作结束后,由生源院校统一向录取院校提供相关审核材料。
(二)免试生招生未被录取或放弃免试生资格的省外院校应往届毕业及省内院校往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报考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经由省或市(州)、县(市、区)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盖章后,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证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报告等到省教育考试院职业教育招生处审核确认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无效。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生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由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八、免试入学
(一)免试入学招生对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可免于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仅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5.高职(专科)在读期间在校期间学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思想品德成绩;学习成绩占比不少于80%)在本专业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
6.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并取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免试入学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月13日8:00至18日18:00。
省内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资格审核由就读学校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三)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免试生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网络化平台管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8:00至16日18:00。网上报名开始后,符合免试生资格的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link.233.com/10126/),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等。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上传照片要求: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4.志愿填报须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除医药卫生类)与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招生二级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的原则进行,在同一专业大类内可以跨二级专业报考。志愿填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不符合填报要求的视为志愿无效。
(四)招生录取。免试招生方式为免于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仅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免试入学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学校将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学校仅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合格的考生中录取。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不少于3天。
(五)免试生招录工作分两轮进行。首轮未完成免试生招生计划的学校进入第二轮免试生招生。第二轮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3月9日8:00至10日18:00。
(六)专业能力测试。首轮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3日9:00至11:00,地点在天水师范学院4号教学楼。第二轮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00至11:00,地点在天水师范学院4号教学楼。
(七)免试入学专业能力测试方式及考试大纲见《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入学专业能力测试方案》。
九、统一考试
除已被免试入学录取的考生外,其余考生必须参加统一考试。实行“文化素质+专业基础”评价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一)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计算机、英语,每科满分150分;专业基础考试科目我校招生专业对应考试科目共有8类,每类(1个科目)满分15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考试大纲。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考试大纲。
(三)命题制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和制卷工作。
(四)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五)考点设置。考点设在高职(专科)院校所在市(州)。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5日8:00至7日18:00。
十、统一考试志愿填报
评卷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数划定各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和各本科专业大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时间5月下旬。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link.233.com/10126),点击“考生查询”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生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
填报志愿时间:5月22日8:00至23日18:00,填报网址:https://link.233.com/27059,考生须按照报考时选定的本科专业大类填报志愿,即参加考试所考本科专业大类科目对应院校及专业填报。跨专业大类填报的志愿视为无效。
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
(一)第一批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经毕业院校审核,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填报本批次志愿无效。考生一次最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6个专业。
(二)第二批次:普通考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未被录取,第二批次志愿继续有效。考生一次最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6个专业。
(三)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过期一律不再补报。
十一、统一考试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如被建档立卡户志愿录取,普通招生类志愿自动失效。未被本批次志愿录取,普通考生批次志愿有效。
(二)投档原则。免试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能力测试办法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及普通考生志愿均执行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三)投档成绩排序方法。由考生文化素质及专业基础成绩之和组成排序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计算机及英语科目成绩顺序排序。
(四)首轮录取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
(五)征集志愿录取。
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志愿,考生于5月29日18:00以后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首轮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link.233.com/10126),点击“考生查询”,进入查询页面选择“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生录取查询”。征集志愿时间:5月30日8:00至18:00,征集志愿网址:https://link.233.com/27059/。征集志愿填报规则与首轮填报志愿相同,征集志愿录取可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适当降分,最低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投档录取。6月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征集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与第一次录取结果查询流程相同。
(六)所有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士兵还须持退役证原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考生进行入学体检及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体检
(一)报考我校专升本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与2023级普通本科新生一起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收费标准
(一)招生录取费:
依据《关于大中专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实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25元。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按报考3科收取,免试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按报考1科收取;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30元。招生学校按录取人数每生80元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录取费。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对调整省教育考试院学历考试收费分成的复函》(甘财教〔2016〕58号)规定,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电子档案制作费分成标准为省级10元/生、市(州)20元/生;报名考试费分成标准为省级10元/科、市(州)15元/科。免试生报考收费标准及分成按照《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学费:
小学教育:3800元/人·学年
学前教育:3800元/人·学年
地理科学:4000元/人·学年
测绘工程:4400元/人·学年
土木工程:4400元/人·学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400元/人·学年
酒店管理:3800元/人·学年
会计学:3800元/人·学年
汽车服务工程:4400元/人·学年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400元/人·学年
生物技术:4400元/人·学年
食品质量与安全:4400元/人·学年
应用化学:4000元/人·学年
化学工程与工艺:4400元/人·学年
(三)住宿费:
住宿费为800—1150元/人·学年
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十四、后续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专升本新生入校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体检及相关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4.专升本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到我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由我校核实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信息,如不相符,取消普通专升本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8-8363669 8350098(传真)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联系单位: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邮政编码:741001
电子信箱:zsktssy@163.com
学校网址:https://link.233.com/35666/
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s://link.233.com/13362/
十六、其他
本简章由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36960/info/1025/12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