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信用风险控制
一、限额管理(★★★★★)
(一)单一客户授信限额管理
MBC=EQ× LM
LM=f(CCR)
MBC(Maximum Borrowing Capacity):最高债务承受额;
EQ(Equity):所有者权益;
LM(Lever Modulus):杠杆系数;
CCR(Customer Credit Rating):客户资信等级;
f(CCR):客户资信等级与杠杆系数对应的函数关系。
(二)集团客户授信限额管理
集团客户授信限额管理,应确定对集团的总授信额度。集团授信限额管理一般分“三步走”:
第一步,根据总行关于行业的总体指导方针和集团客户与授信行的密切关系,初步确定对该集团整体的授信限额;
第二步,按单一客户的授信限额,初步测算关联企业各成员单位(含集团公司本部)的最高授信额度的参考值;
第三步,分析各授信单位的具体情况,调整各成员单位的最高授信限额,同时,使每个成员单位的授信限额之和控制在集团公司整体的授信限额以内,并最终核定各成员单位的授信限额。
(三)国家风险与区域风险限额管理
国家风险限额是用来对某一国家的信用风险暴露进行管理的额度框架。
区域风险限额管理与国家风险限额管理有所不同,我国在一定时期内实施区域风险限额管理是有必要的。
(四)组合限额管理
1.通过设定组合限额,可以防止信贷风险过于集中在组合层面的某些方面,从而有效控制组合信用风险。
2.组合限额分为授信集中度限额和总体组合限额。
3.设定组合限额分为五步:按某组合的维度确定资本分配权重一根据资本分配权重,对预期的组合进行压力测试,估算组合的损失一将压力测试估算出的预计组合损失与商业银行的资本相对比一根据资本分配权重,确定各组合以资本表示的组合限额一根据资本转换因子,将以资本表示的该组合的组合限额转换为以计划授信额表示的组合限额。233 网校
4.组合限额的应用和调整,该调整包括:经济和市场状况的较大变动、新的监管机构的建议、高级管理层决定的战略重点的变化、年度进行业务计划和预算。
二、信用风险缓释(★)
信用风险缓释是指银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监管资本时,信用风险缓释功能体现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违约风险暴露的下降。
(一)合格抵(质)押品
合格抵(质)押品包括金融质押品、实物抵押品(应收账款、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以及其他抵(质)押品。合格抵(质)押品的信用风险缓释作用体现为违约损失率的下降,同时也可能降低违约概率。
(二)合格净额结算
内部评级法初级法下,合格净额结算包括:表内净额结算;回购交易净额结算;场外衍生工具及交易账户信用衍生工具净额结算。银行采用合格净额结算缓释信用风险时,应持续监测和控制后续风险,并在净头寸的基础上监测和控制相关的风险暴露。
(三)合格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
内部评级法初级法下,合格保证的范围包括:
①主权、公共企业、多边开发银行和其他银行;
②外部评级在A一级及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③虽然没有相应的外部评级,但内部评级的违约概率相当于外部评级A一级及以上水平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采用内部评级法高级法的银行,可以按要求自行认定合格保证,但应有历史数据证明保证的风险缓释作用。
信用衍生工具的范围包括信用违约互换、总收益互换等。当信用违约互换和总收益互换提供的信用保护与保证相同时,可以作为合格信用衍生工具。
(四)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池
对单独一项风险暴露存在多个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时:
①采用内部评级法初级法的银行,应将风险暴露细分为每一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覆盖的部分,每一部分分别计算加权风险资产。如信用保护由一个信用保护者提供,但有不同的期限,也应细分为几个独立的信用保护。细分的规则应使信用风险缓释发挥最大作用。
②采用内部评级法高级法的银行,如果通过增加风险缓释技术可以提高对风险暴露的回收率,则鼓励对同一风险暴露增加风险缓释技术来降低违约损失率。采用此种方法处理的银行应证明此种方式对风险抵补的有效性,并建立合理的多重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处理的相关程序和方法。
三、关键业务流程/环节控制(★★★★★)
(一)授信权限管理
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必须在设立授信权限方面作出职责安排和相关规定,并对弹性标准作出明确的定义。授信权限管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 给予每一交易对方的信息须得到一定权力层次的批准;
②集团内所有机构在进行信用决策时应遵循一致的标准;
③债项的每一个重要改变(如主要条款、抵押结构及主要合同)应得到一定权力层次的批准;
④交易对方风险限额的确定和对单一信用风险暴露的管理应符合组合的统一指导及信用政策,每一决策应建立在风险一收益分析基础之上;
⑤根据审批人的资历、经验和岗位培训,将信用授权分配给审批人并定期进行考核。
(二)贷款定价
贷款定价的形成机制比较复杂,市场、银行和监管机构这三方面是形成均衡定价的三个主要力量。
贷款最低定价一(资金成本+经营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贷款额
其中,资金成本包括债务成本和股权成本;经营成本包括El常管理成本和税收成本;风险成本指预期
损失,即预期损失=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资本成本主要是指用来覆盖该笔贷款的信用风险所需经济资本的成本,在数值上等于经济资本与股东最低资本回报率的乘积。
(三)信贷审批
信贷审批是在贷前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由获得授权的审批人在规定的限额内,结合交易对方或贷款申请人的风险评级,对其信用风险暴露进行详细的评估之后作出信贷决策的过程。
信贷审批或信贷决策应遵循下列原则:
①审贷分离原则。
②统一考虑原则。
③展期重审原则。
(四)贷款转让
贷款转让(又称贷款出售)通常指贷款有偿转让,是贷款的原债权人将已经发放但未到期的贷款有偿转让给其他机构的经济行为,主要目的是为了分散或转移风险、增加收益、实现资产多元化、提高经济资本配置效率。大多数贷款的转让属于一次性、无追索、一组同质性的贷款(如住房抵押贷款组合)在贷款二级市场上公开打包出售。
(五)贷款重组
贷款重组是当债务人因种种原因无法按原有合同履约时,商业银行为了降低客户违约风险引致的损失,而对原有贷款结构(期限、金额、利率、费用、担保等)进行调整、重新安排、重新组织的过程。
贷款重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是否属于可重组的对象或产品。通常,商业银行都对允许或不允许重组的贷款类型有具体规定。
②为何进入重组流程。对此应该有专门的分析报告并陈述理由。
③是否值得重组,重组的成本与重组后可减少的损失孰大孰小。对将要重组的客户必须进行细致科学的成本收益分析。
④对抵押品、质押物或保证人一般应重新进行评估。
贷款重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调整信贷产品;减少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期限(贷款展期或缩短贷款期限);调整贷款利率;增加控制措施,限制企业经营活动。
四、资产证券化与信用衍生产品(★)
(一)资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
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包括以下四类:信贷资产证券化、实体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现金资产证券化。
商业银行利用资产证券化,有助于:
①通过证券化的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功能,可以将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置于资产负债表之外,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时获取高流动性的现金资产,从而有效缓解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压力。
②通过对贷款进行证券化而非持有到期,可以改善资本状况,以最小的成本增强流动性和提高资本充足率,有利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③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不良资产成批量、快速转换为可流通的金融产品,盘活部分资产的流动性,将银行资产潜在的风险转移、分散,有利于化解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
④增强盈利能力,改善商业银行收入结构。
(二)信用衍生产品(Credit Derivatives)信用衍生产品是用来从基础资产上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各种工具和技术的统称,最大特点是能将
信用风险从市场风险中分离出来并提供风险转移机制。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信用衍生产品可以在以下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
①分散商业银行过度集中的信用风险;
②提供化解不良贷款的新思路;
③防止信贷萎缩,增强资本的流动性;
④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⑤使银行得以摆脱在贷款定价上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