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
采取事故预防对策时,应能够:
(1)预防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和危害因素。
(2)排除工作场所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3)处置危险和危害物并降低到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内。
(4)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5)发生意外事故时,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施救条件。
14.选择事故预防对策的原则★
1)事故预防技术措施
(1)直接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设备本身具有本质安全性能,不出现事故和危害。
(2)间接安全技术措施。若不能或不完全能实现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为生产设备设计出一种或多种安全防护装置,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事故或危害的发生。
(3)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也无法实现时须采用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等措施,警告、提醒作业人员注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或紧急撤离危险场所。
(4)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发生,则应采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人防护用品等来预防、减弱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
2)选择事故预防对策的原则★
(1)消除: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危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2)预防:当消除危险、危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风装置等。
(3)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危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轻危险、危害因素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
(4)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危险、危害因素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危害因素隔开并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毒服、各类防护面具)等。
(5)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6)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3)事故预防对策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15.控制危险、危害因素的对策措施☆
(一)实行机械化、自动化
(二)设置安全装置
(三)增强机械强度
(四)保证电气安全可靠
电气安全对策通常包括防触电、防电气火灾爆炸和防静电等,保证电气安全的基本条件包括:
(1)安全认证。
(2)备用电源。
(3)防触电。
(4)电气防火防爆。
(5)防静电措施。
(五)按规定维护保养和检修机器设备
(六)保持工作场所合理布局
(七)配备个人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