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考试辅导

事故处理的相关总结

来源:233网校 2007年3月30日


五、事故是否构成特别重大事故?请写出依据。
  在《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解释中,特别重大事故具体指:
(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
(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3)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
(4)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
(5)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6)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这起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1916万元,已构成特别重大事故。

六、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应由哪些部门人员组成?对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成员的要求是什么?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第十六条规定:“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根据新的政府机构职能,目前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通常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劳动部门、工会等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机关派员参加。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七、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什么?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二)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四)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五)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六)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简述建筑施工企业主要的伤亡事故类型。
2.如何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3.简述钢丝绳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
1、建筑施工行业伤亡事故类型主要以下5类:
(1) 高处坠落。
(2) 物体打击。
(3) 触电事故。
(4) 机械伤害。
(5) 坍塌。
2、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措施有:
(1) 脚手架搭设符合标准。
(2) 临边作业时设置防护栏杆,架设安全网,装设安全门。
(3) 施工现场的洞口设置围栏或盖板,架网防护措施。
(4) 高处作业人员定期体检。
(5) 高处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工作服和工作鞋。
(6) 6级以上强风或大雨、雪、雾天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7) 无法架设防护措施时,采用安全带。
3、钢丝绳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有:
(1) 使用检验合格的钢丝绳,保证其机械性能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 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必要时使用前要做受力计算,不得使用报废钢丝绳。
(3) 坚持每个作业班次对钢丝绳的检查并形成制度。
(4) 使用中避免两钢丝绳的交叉、叠压受力,防止打结、扭曲、过度弯曲和划磨。
(5) 应注意减少钢丝绳弯折次数,尽量避免反向弯折。
(6) 不在不洁净的地方拖拉,防止外界因素对钢丝绳的损伤、腐蚀,使钢丝绳性能降
(7) 保持钢丝绳表面的清洁和良好的润滑状态,加强对钢丝绳的保养和维护。
相关阅读

ȫʦѧϰ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