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中心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24年注安法规-必考点归纳+考题分析-第1期.pdf

免费 24年注安法规-必考点归纳+考题分析-第1期.pdf

227.77KB 下载数:1558 第69批 更新时间:2024-01-31
  • 24年注安法规-必考点归纳+考题分析-第1期.pdf-图片1

    第一天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1 分)

    考点一、法的形式及其制定主体(结合下面的“法的效力层次图”进行掌握)

    法律形式 名称特征 制定主体

    宪法 宪法 全国人大

    法律 XX 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 XX 条例 国务院

    部门规章 XX 规定、办法、细则 国务院各部、委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XX 地方 XX 条例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政府规章 XX 地 XX 规定、办法、细则 地方人民政府

    考点二、法的效力层次

    考点三、法的冲突处理

    1、同一机关制定

    新法 > 旧法

    特别法 > 一般法(普通法)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 不用新的也不用特别的,由谁制定谁裁决

    2、不同机关制定

    上位法 >下位法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 国务院

    提意见

    A.国务院认为用地方性法规的,国务院裁决

    B.国务院认为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裁决

    部门规章与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裁决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查看全文,请先下载后再阅读

*本资料内容来自233网校,仅供学习使用,严禁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