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由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承担。
102、 职业病发生与生产过程和作业环境有关,还受个体的特性差异影响。
103、 职业病取决条件:有害因素的性质、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量、人体的健康状况。
104、 职业卫生调查分为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专题调查和事故调查3类。
105、 职业性危害因素接触评定是通过询问调查、环境监测与生物监测等方法,对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106、 职业性危害因素的危险度评定是对危害因素的危害作用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和认定,多大剂量下、何种条件下可能对接触者健康造成损害,并估测在一般条件下可能对接触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几率和程度。
107、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
108、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109、 最高容许浓度: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110、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111、 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
11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分为: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
113、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组根据6项指标:急性毒性、致密性、容许浓度、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常见毒物有56种。
114、 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指标: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触时间肺总通气量,粉尘浓度超标倍数。II级以上危害级别的作业场所,要求做出改进计划,限期整改甚至停产。
115、 粉尘引起的职业病危害有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致癌性、变态反应性、尘肺等疾病。
116、 露天矿作业防尘措施:湿式钻孔或干式捕尘、确保全面通风的主风扇连续运转、加强对司机室的防护。
117、 井下防尘措施:保证作业面足够的通风量、湿式凿岩、入风巷道回风巷道设水幕。
118、 职业癌有8种:石棉、联苯胺、苯、氯甲甲醚、砷、氯乙烯、焦炉逸散物、络酸盐所致癌症。
119、 高温作业分级按工作地点WBGT指数(湿球黑球温度)和接触高温作业的时间将其分为4级,级别越高强度越大。WBGT>或=25℃为高温作业。
120、 高温作业:工作场所胡生产性热源,其散热量大于23W/m2.h或84kJ/m3.h的车间;或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时,工作场所的气温高于室外2℃或2℃以上的作业。
121、 建设项目竣工后,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试运行6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22、 有害作业分级评价是对环境接触水平与影响危害产生的主要接触条件进行的综合评价。目的是对有害作业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措施,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123、 决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的主要有接触水平和接触时间。
124、 多数有毒物质的卫生标准限值以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规定。
125、 毒物危害程度级别分为四级:极度危害、高度、中度、轻度危害。有毒作业分级为5级:0级(安全作业)1-4级(轻、中、高、极度危害作业)。
126、 噪声作业危害级别为为5级(同毒物作业)。接触噪声超过115dB(A)的作业无论时间长短均为IV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