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事故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事故预防与控制包括事故预防和事故控制。事故预防是指通过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使事故不发生;事故控制是通过采取技术和管理手段,使事故发生后不造成严重后果或使后果尽可能减小。对于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等方面人手,采取相应对策。
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安全教育对策和安全管理对策则主要着眼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安全教育对策主要是使人知道哪里存在危险源,如何导致事故,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如何,对于可能的危险应该怎么做。安全管理措施则是要求必须怎么做。
第三节 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及管理方针
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近几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人左右,发生各类事故100多万起。以2004年为例,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803571起,死亡136755人。安全生产事故的总体现状是:工矿企业事故发生总数有下降趋势,事故发生次数多,事故伤亡人数多,事故发生率远高于美国、英国、日本等工业化国家,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多发和死亡人数多是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大特点。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建设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制定并颁布了近20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如《海上交通安全法》、《铁路法》、《矿山安全法》、《民航法》、《煤炭法》、《公路法》、《建筑法》和《消防法》等。这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2002年,为全面、完整地反映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确定对各行业、各部门和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并对安全生产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共性的、基本的法律问题作出统一规范,全国人大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并完善。
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这是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