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4.班组长
班组安全生产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岗位工人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岗位工人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三、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三节 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具体由谁来保证,应根据企业的性质而定。一般说来,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董事会予以保证;一般国有企业由厂长或者经理予以保证;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由投资人予以保证。上述保证人承担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事故后果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如防火工程、通风工程等。
(2)增设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
(3)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
(4)按照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5)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用于制定及落实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