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机务安全知识
1.运用机车的基本类型
我国运用机车分为电力机车、内燃机车、蒸汽机车。
2.机车装设行车安全等设备的规定
内燃和电力机车须装设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其中客运机车还应加装轴温报警装置;
牵引特快旅客列车的机车,应分别向车辆的空气制动装置和空气弹簧等其他装置提供风源;
蒸汽机车上装设自动停车装置。
3.《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程序标准》的制定原则
《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程序标准》是规定机车乘务员自待乘、出勤时起,到退勤时止,全过程的程序性作业标准。各铁路局可根据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局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4.《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的机车运行资料分析
监控装置记录的运行信息,实行退勤、日常两级分析和运行干部辅助分析。退勤分析由退勤调度员,对乘务员趟车文件中所记录的非常信息进行核对并作好记录;日常分析是按铁道部相关规定,对列车操纵、行车安全、作业标准化等问题进行分析;运行干部的辅助分析,由车队、车间和段技术管理等干部,实行逐级复检、抽查的检索分析。
5.机车“三项设备”运用管理的规定
运行机车上必须安装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简称“三项设备”)、。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各铁路局应根据实际编制《行车安全装备使用、维修管理实施细则》,并建立铁路局和基层单位各级干部的定期检查、抽查制度。
6.机车乘务员待乘休息管理的基本要求
担当夜间乘务工作并一次连续工作时间超过6h的乘务员,必须实行班前待乘休息制度。乘务员待乘卧床休息时间不得少于4h,待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持IC卡到达待乘室签到,按指定房间休息;段、车间值班干部每天必须检查乘务员待乘休息情况,铁路局应对管内各待乘室的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三)、工务安全知识
1.铁路线路类别
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及特别用途线。
2.线路标准轨距和曲线线路加宽、超高限度
轨距是钢轨头部踏面下16mm范围内两股钢轨工作边之间的最小距离。直线轨距标准规定为1435mm。曲线线路轨距加宽限度:300m≤半径≤350m,加宽5mm;半径≤300m,加宽15mm。曲线地段外轨最大超高,双线地段不得超过150 mm,单线地段不得超过125mm.
3.机车车辆上部限界最高、最宽的限度
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其上部高度自钢轨顶面的距离不得超过4800mm;其两侧最大宽度不得超过3400mm。
4.铁路线间距的基本规定
铁路线间距为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标准距离,线间最小距离的基本规定为:线路允许速度不超过140km/h的区段,区间双线为4000mm,站内正线、到发线和与其相邻线间为5000mm;线路允许速度140km/h以上至160km/h的区段,区间双线为4200mm,站内正线与相邻到发线间为5000mm,牵出线与其相邻线为6500mm。
(四)、电务安全知识
1.信号机的基本类型
信号机按类型分为色灯信号机、臂板信号机和机车信号机。信号机按用途分为进站、出站、通过、进路、预告、遮断、驼峰、驼峰辅助、复示、调车信号机。
2.连锁设备的基本类型
连锁设备分为集中连锁(继电连锁和计算机连锁)、和非集中连锁(臂板电锁器连锁和色灯电锁器连锁)、。
3.信号机的显示距离规定
各种信号机及表示器在正常情况下的显示距离:进站、通过、遮断信号机,不得少于1000mm;高柱出站、高柱进路信号机,不得少于800mm;预告、驼峰、驼峰辅助信号机,不得少于400mm;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不得少于200mm。
4.集中连锁设备应保证的基本条件
集中连锁设备应保证:当进路建立后,该进路上的道岔不可能转换;当道岔区段有车占用时,该区段的道岔不可能转换;列车进路向占用线路上开通时,有关信号机不可能开放(引导信号除外)、。同时,集中连锁设备,在控制台上应能监督线路与道岔区段是否占用,进路开通及锁闭,复示有关信号机的显示。
5.道口自动信号的技术要求
道口自动信号应在列车接近道口时,向公路方向显示停止通行信号,并发出音响通知;如附有自动栏杆(门)、,栏杆(门)、应自动关闭。在列车全部通过道口前,道口信号应始终保持停止通行状态,自动栏杆(门)、应始终保持关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