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与第一责任人 采集者退散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涵义是什么?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从制度上对各类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纵向到底:从领导到一线职工的安全责任,横向到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
2.安全责任制与安全生产及企业发展的关系
责任心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前提。
只有落实了安全责任制,其他安全规章制度才能落实,各类人员和各职能部门才能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共同努力搞好安全生产,才能避免安全工作职责不明、相互推诿。
只有搞好安全生产,企业发展才有保障。总局领导在讲话中指出:安全生产领域的经济损失每年2500亿,是国民生产总值的2%,三峡工程的静态投资2000亿,西气东输投资1400亿,这是从宏观上进行比较。对于企业来说,一场事故就可能使企业濒临破产。因此,我们说,责任心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前提,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来源:考试大
3.我国的安全生产法规对安全责任制有哪些基本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4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1963年3月3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确定了5项基本的制度:安全责任制、安措计划、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第一项就是安全责任制。其中,对企业各级领导的职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5同时)、职工遵章守纪、安全机构及安全干部的职责、班组兼职安全员的配备、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等方面作了规定。这是最早的有关安全责任制的法规。
1997年9月11日,原劳动部颁布了《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关部门(行业)与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作了规定,同时,对群众(工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也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