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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辅导:应急照明与疏散标志(一)

来源:233网校 2008年4月2日

2)设置要求
(1)疏散标志牌应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应急照明灯和灯光指示标志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2)疏散通道中,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灯光式)宜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应不大于1.00 m。也可把标志设在地面上,上面加盖牢固的不燃烧透明保护板,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 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应不大于10 m。
(3)疏散通道出口处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天花板小应小于0.50 m;位于门边时,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 m。
(4)如天花板的高度较小,也可在疏散门的两侧墙上设置,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1.30~1.50m之间。
(5)悬挂在室内大厅或走道处的疏散指示标志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OO m。
3)疏散用应急照明
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 min;建筑高度超过l00m的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 min。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的情况下,应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电源。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的应急照明,仍应保持与该部位平时工作面上的正常工作照明的照度要求。
(二)建筑的防火防烟分区及分割
防火分区是根据建筑物的特点,采用相应耐火性能的建筑构件或防火分割物,将建筑物人为划分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他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防火分割就是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且能把整个建筑内部空间划分成若干较小防火空间的物体。
防烟分区是指以屋顶挡烟隔板、挡烟垂壁或从顶棚向下突出500mm的梁为界,从地板到屋顶或吊顶之间的空间。为控制烟气在建筑物内任意流动,需要利用一些设备把防火分区划分为若干个防烟空间,再利用区内的排烟口把烟排除。常用的防排烟设备由挡烟垂壁、排烟口和管道式机械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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