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考试内容要求】:
1.熟悉建筑物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
2.熟悉建筑的防火防烟分区及分割;
3.掌握典型复杂建筑物火灾的防治原则与防治措施,火灾发生时人员的逃生方法和救援技术。
4.了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及设置范围;
5.熟悉各种灭火系统;
6.掌握水灭火、泡沫灭火、气体灭火等的适用范围。
7.熟悉建筑灭火器适用范围及危险场所划分;
8.熟悉建筑灭火器的配置基准与设置;
9.了解建筑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与选择;
10.掌握建筑灭火器的使用与维护。
11.了解初起火灾扑救的方法和原则;
12.掌握火场人员疏散方式及逃生路线的选择原则和方法。
【教材内容】:
4.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1)设置原则
(1)公共建筑、人防工程,乙、丙类高层厂房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水泵房、观众厅、展览厅、商业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地下室,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以及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 m的内走道,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应设应急照明。
(2)商场、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开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外,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层间错位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的光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远离出口的地方,应将“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指示标志联合设置,箭头需指向通往出口的方向。
(3)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拉开”标志。疏散门应设“禁止锁闭”标志。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禁止阻塞”标志。
(4)除二类居住建筑外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人防工程的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医院的病房等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