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在生产、操作处置、搬运和使用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方法和手段。包括: 最高容许浓度、工程控制、呼吸系统防护、眼睛防护、身体防护、手防护、其他防护要求。
3.9 理化特性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外观及理化性质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外观与性状、pH值、沸点、熔点、相对密度(水=1)、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饱和蒸气压、燃烧热、临界温度、临界压力、辛醇/水分配系数、闪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溶解性、主要用途和其他一些特殊理化性质。
3.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主要叙述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方面的信息,包括:稳定性、禁配物、应避免接触的条件、聚合危害、分解产物。
3.11 毒理学资料
提供化学品的毒理学信息,包括: 不同接触方式的急性毒性(LD50、LC50)、刺激性、致敏性、亚急性和慢性毒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
3.12 生态学资料
主要陈述化学品的环境生态效应、行为和转归,包括:生物效应(如LD50、LC50)、生物降解性、生物富集、环境迁移及其他有害的环境影响等。
3.13 废弃处置
是指对被化学品污染的包装和无使用价值的化学品的安全处理方法,包括废弃处置方法和注意事项。
3.14 运输信息
主要是指国内、国际化学品包装、运输的要求及运输规定的分类和编号,包括: 危险货物编号、包装类别、包装标志、包装方法、UN编号及运输注意事项等。
3.15 法规信息
主要是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条款和标准。
3.16 其他信息
主要提供其他对安全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包括: 参考文献、填表时间、填表部门、数据审核单位等。
4 编写和使用要求
4.1 编写要求
安全技术说明书规定的十六大项内容在编写时不能随意删除或合并,其顺序不可随意变更。各项目填写的要求、边界和层次,按"填写指南"进行。其中十六大项为必填项,而每个小项可有三种选择,标明[A]项者,为必填项;标明[B]项者,此项若无数据,应写明无数据原因(如无资料、无意义);标明[C]项者,若无数据,此项可略。
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正文应采用简捷、明了、通俗易懂的规范汉字表述。数字资料要准确可靠,系统全面。
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从该化学品的制作之日算起,每五年更新一次,若发现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企业必须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
4.2 种类
安全技术说明书采用"一个品种一卡"的方式编写,同类物、同系物的技术说明书不能互相替代;混合物要填写有害性组分及其含量范围。所填数据应是可靠和有依据的。一种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害性时,要综合表述其主、次危害性以及急救、防护措施。
4.3 使用
安全技术说明书由化学品的生产供应企业编印,在交付商品时提供给用户,作为为用户的一种服务随商品在市场上流通。 化学品的用户在接收使用化学品时,要认真阅读技术说明书,了解和掌握化学品的危险性,并根据使用的情形制订安全操作规程,选用合适的防护器具,培训作业人员。
4.4 资料的可靠性
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数值和资料要准确可靠,选用的参考资料要有权威性,必要时可咨询省级以上职业安全卫生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