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化学品,包括化学单质、化合物和混合物。
本标准不适用于民用受控消费品、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少量样品和国家另有规定的特殊危险化学品。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6944-19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T15098-1994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简称UN RTDG)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道部颁布)1995年
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可从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索取。
3 内容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包括以下十六部分内容。
3.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主要标明化学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应急电话、传真等信息。
3.2 成分/组成信息
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
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则应给出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号)。
3.3 危险性概述
简要概述本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 危险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1-01批准 2000-07-1实施
3.4 急救措施
指作业人员意外的受到伤害时,所需采取的现场自救或互救的简要的处理方法,包括: 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3.5 消防措施
主要表示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殊危险性,合适灭火介质,不合适的灭火介质以及消防人员个体防护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危险特性、灭火介质和方法,灭火注意事项等。
3.6 泄漏应急处理
指化学品泄漏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和消除方法,包括: 应急行动、应急人员防护、环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内容。
3.7 操作处置与储存
主要是指化学品操作处置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 操作处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储存条件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