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绩及证书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5月14日至6月3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link.233.com/23566,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5月14日至2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按规定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于2008年5月21日至24日到北京建工培训中心(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联系电话:64165149)进行资格审核;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8年6月3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9月2日至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经过适当修订、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可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网址:link.233.com/12606)“安全培训”栏目中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专栏查询。
(二)资格审核的同时办理考试大纲征订工作。
(三)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1605700.
二○○八年五月四日